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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技师学院校企合作联盟
2016年08月19日 党群工作处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如何打造学院“学生喜爱、家长信赖、企业认可”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办学方向,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着眼长远、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西安技师学院的人才优势,以“校企联盟”的会员制校企合作形式,建立与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人才培养和就业的无缝对接,更好地为企业、为社会服务。
本联盟由西安技师学院倡议,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
1.联盟的名称:西安技师学院校企合作联盟。
2.联盟的性质:本联盟是西安技师学院与省内外各行业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自发成立的校企合作平台,是会员制校企合作的一种形式。
3.联盟的宗旨
本联盟宗旨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加强联盟成员之间在人才交流,技术革新、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多模式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探索与实践,促进校企双赢。
4.联盟合作内容
4.1 通过专场招聘会、订单培养、冠名班等形式优先于非成员企业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顶岗实习生及毕业生。
4.2 通过组织技能比武、技术创新(技能)论坛、精益管理培训等途径为成员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支持。
4.3 通过建立联盟宣传网站及校内宣传专栏、相关专业实验室、实训场所或其它标志建筑以合作企业命名等方式提高会员企业知名度;提供联盟成员间人才招聘信息,促进联盟成员间信息共享。
4.4  联盟设立奖(助)学基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联盟奖(助)学基金主要来源为联盟成员单位共同捐赠。
5.对合作企业的要求及合作形式
西安技师学院将根据专业相关性、行业影响力、管理规范性及规模等因素来选择吸收会员企业。
加入联盟的每个会员单位与西安技师学院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根据双方合作的范围与深度共有三种合作形式,即基本合作型、紧密合作型和深度融合型合作,三种不同合作形式下的会员单位分别为普通会员企业、VIP会员企业、金牌VIP会员企业,三类合作形式的内容如下:
5.1  基本合作型(普通会员企业)
5.1.1普通会员企业可免费参加西安技师学院举办的专场招聘会,免费设计制作招聘宣传资料,优先于非联盟企业选择学院顶岗实习生和毕业生。
    5.1.2普通会员企业可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类一般性活动,如技能比武、技术革新论坛等。
5.1.3普通会员企业向西安技师学院校企合作联盟奖(助)学金基金捐赠年费2000-5000元/年,聘任企业有关领导及专家为西安技师学院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5.2  紧密合作型(VIP会员企业)
5.2.1  VIP会员企业可举办专场招聘会;可提前进行面试选拔顶岗实习学生;在校内设置长期的会员企业宣传专栏,免费设计制作招聘宣传资料;可根据企业需求设立相关专业的定向班。
5.2.2  VIP会员企业可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如技能比武、技术革新论坛等,也可为企业以优惠的条件提供专门性的技能提升员工培训支持。   
5.2.3  VIP会员企业每年向西安技师学院校企合作联盟奖(助)学基金捐赠6000-10000元;聘任企业领导或专家为相关专业的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
5.3深度融合型(金牌VIP会员企业)
5.3.1金牌VIP会员企业可举办专场招聘会;可提前进行面试选拔顶岗实习学生,在校内设置长期的金牌VIP会员企业宣传专栏,免费设计制作招聘宣传资料。
5.3.2西安技师学院也可根据企业需求设置定向班,也可按双方协议开设“冠名班”,根据企业岗位设置调整培养方案,订制设置课程计划。
5.3.3  金牌VIP会员企业可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类所有活动,如技能比武、技术革新论坛等。
5.3.4  根据企业需求,西安技师学院也可为企业以更优惠的条件提供专门性的技能提升员工培训;可提供订制性的其它培训服务项目,如面向一线生产管理人员的“精益管理”培训,面向各类员工的“素质拓展训练”等。
5.3.5  金牌VIP会员企业每年向西安技师学院校企合作联盟奖(助)学基金捐赠20000-50000元,并设立以该企业命名的奖助学金项目。聘任企业领导或专家为相关专业的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6. 权利与义务
6.1联盟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6.1.1  联盟成员企业有自主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合作周期以西安技师学院与成员企业签署的协议为准。
6.1.2  联盟成员企业有权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种技能技术交流活动和其它交流活动。
6.1.3  联盟成员企业有招收西安技师学院毕业生的优先权。
6.1.4  联盟成员企业有权优先享受西安技师学院各类培训服务的优惠条件。
6.1.4  联盟成员企业具有对奖(助)学金使用的建议权和使用情况的知情权。
6.1.5  西安技师学院和联盟成员企业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其它权利。
6.2联盟成员单位享有下列义务: 
6.2.1  同等条件下,联盟成员企业有优先为西安技师学院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及就业机会的义务。
6.2.2  有为本联盟开展日常活动提供方便的义务。
6.2.3  联盟成员企业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6.2.4  联盟成员企业有义务按协议中约定时间提供捐赠款项。
6.2.5  西安技师学院和联盟成员企业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其它义务。
7. 联盟组织活动
7.1 西安技师学院校企联盟秘书处设在西安技师学院就业办,负责联络和具体日常事项的处置。
7.2  校企联盟每年在招聘会前召开全体大会一次,如有需要可和相关成员企业召开专题协商会(如冠名班及定向班事宜等)。
校企联盟全体大会主要议题为:
成员企业反馈往届顶岗或就业学生岗位适应情况等。
7.2.1  学院向各成员企业征询本年度人力资源需求状况。
7.2.2  成员企业反馈往届顶岗或就业学生岗位适应情况等。
7.2.3  学院发布本届各专业(工种)层次、数量等信息。
7.2.4  学院发布各类培训业务信息,与各成员企业商讨培训需求。
7.2.4  由学院公布奖助学基金使用情况,并邀请有关企业代表为学生颁发奖助学金。
8. 其它说明
西安技师学院与联盟成员企业的合作形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合作协议,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合作范围和形式,并以此来确定联盟成员类型。
 
 
 

西安技师学院等发起单位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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