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答: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从2015年起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到2017年成为招生主渠道。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4种模式:(1)高职综合评价招生;(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3)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4)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统考招生)。
二、什么是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
答: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模式中的一种重要模式。考生无须参加高考,结合自身实际向各招生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对考试进行自主测试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根据各申请院校的录取情况,最终选择一所院校报到注册、就读的招生模式。
我院201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即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三、综合评价招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是否一样?
答: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都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专科。
四、综合评价招生的报考对象是什么?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包括:
1、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五、综合评价招生的评价内容是什么?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我校测试方式为笔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以职业心理测试等为主要内容;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则涉及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并侧重于对其职业实操水平的衡量。
六、综合评价招生评分标准及录取规则是什么?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总分相同时,参照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1、普通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300分。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值由各科目折算后的平均成绩记入。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85分)、C(合格)(70分)、D(不合格)(55分)进行折算。
六、如何报考综合评价招生?
答:包括考生入学申请、现场信息确认、考核测试、报到注册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考生入学申请: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考生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2、现场信息确认:2016年3月18日至3月19日每天上午,考试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纸)、近期两张一寸彩照,在我校招生报名中心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3、考核测试:2016年3月18日至19日信息确认当天下午,高中生于13:30-15:0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于13:30-16:30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4、预录取公示:2016年3月31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www.xdpxedu.com)。
5、报到注册: 2016年4月11日至15日,预录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七、综合评价招生已经被录取后能否参加当年高考?
答:已经预录取而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
八、被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毕业后能否继续升读本科?
答:可以。和参加高考统一录取考生一样,根据陕西省有关政策,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报考陕西省普通高校在校生专升本入学考试,经省招办录取后进入考生所报考的省内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